加入收藏夹

博希娱乐app下载中心 公******关岂能如此办案!

民生信息网 www.apostilados.net 关注民生.服务民生 发布时间:2022-10-10  [作者:热心网友]

     江苏新闻:

周卫星于2014年底,想将父母(即被害人、控告人周金松83岁、梁凤娣76岁)名下的拆迁房(金城花园8号401室,现在价值140万左右)过户到自己名下做银行抵押贷款20万。由周卫星朋友钱雪东介绍认识开房产中介的关丽萍,后因周卫星银行征信不良而无法做房产抵押贷款。然后关丽萍通过朋友王雅认识汤叶,欲借用汤叶的名义做银行抵押贷款,汤叶同意。然后关丽萍联系周卫星,说把被害人的房产过户给汤叶,用汤叶的名义做银行贷款。同时保证说,汤叶离异,房产安全(虚构将来的事实)。2015年1月6日,关丽萍、汤叶把被害人和周卫星带到宜兴市公证处,关丽萍向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虚构房产买卖的事实,在对被害人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关丽萍欺骗被害人在一份委托公证是签字(被害人以为是把房产过户给儿子周卫星);同时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上房产建筑面积为110.12平方米,房产证上建筑面积为121.45平方米。如果根据被害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根本无法完成房产过户。公证内容为关丽萍私自拟定,与事实完全不符,关丽萍从而获得了处分被害人房产的权利。中介关丽萍不但欺骗了周卫星,欺骗了被害人,还欺骗了宜兴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2015年1月30日,关丽萍在没有经过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和汤叶重新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将被害人名下的房产过户给汤叶(房子仍然由周卫星居住),涉嫌合同诈骗。(在张如新和关丽萍的通话录音中关丽萍明确表示,和汤叶的房产买卖是假的,目的是为了做银行贷款,房子不是汤叶的,有录音为证。张如新为被害人梁凤娣之子,诉讼代理人。另有被害人证言:被害人从来没有找过关丽萍卖房。)  然后用汤叶的名义在建设银行贷款45万,其中25万为关丽萍私自多贷。事后关丽萍扣留好处费5万元,说其中0.5万给汤叶。当时,周卫星拿到20万不到(现在共拿到30万左右),关丽萍说多贷的钱算借给她。后来,由于汤叶拿该房产到处进行小额贷款,导致债权人多次上门***,周卫星害怕最后房子资不抵债,想把该房产卖掉。由于该房产产权人为汤叶,卖房必须要汤叶来签字,汤叶趁机索要好处费5万元,不然就不答应签字(涉嫌敲诈勒索)。周卫星认为5万元太多,况且过户时已给0.5万元,不答应汤叶的要求。之后,王雅主动联系周卫星,把好处费降到2.5万元,前提是先付钱,不然不答应签字。周卫星凑了1.5万元给汤叶、王雅。   2017年8月26日,王雅作为汤叶的代理人与买房人徐永强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成交价为72.28万元。徐永强亲口对我说:“买房过程是和王雅接触、商谈的,王雅对我说,房子是其表姐汤叶的,是代理汤叶卖房的。”为了假戏真做,更好地欺骗徐永强,汤叶、王雅给了徐永强一把假的大门钥匙和假的车库钥匙。
       王雅和汤叶在徐永强银行贷款下来后,打电话要周卫星搬家,周卫星说没有拿到房款不搬家,汤叶说周卫星你如果不搬家,则徐永强不做银行贷款。甚至在收到最后一笔35万元后,继续欺骗,要求周卫星搬家。后来,事情败露,汤叶、王雅得款后更改手机号码,销声匿迹。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得款后逃跑的、挥霍钱款的,可认定是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
      还有,周卫星在报案笔录中称,王雅在徐永强还清原来45万(实际43万)银行贷款后,欺骗周卫星说还银行贷款还差10万,叫周卫星先垫一下,周卫星给了王雅一张银行卡,王雅陆续取了10万,有证据证明王雅骗取10万是在还清银行贷款之后(后来才弄清)。公安机关对此充耳不闻,说没有虚构事实。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不管是隐瞒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真相,都是隐瞒真相,构成诈骗罪。
      2017年11月20日左右,周卫星到宜兴市十里牌派出所报案并做了笔录。几天后,派出所的答复是:所领导讨论后认为是侵占罪,不是诈骗罪,是自诉案件,归法院管,派出所管不了。派出所没有对关丽萍、汤叶等就周卫星报案事实调查核实,草率地认定是侵占案件。公安机关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敷衍、推诿,说都是周卫星的错,周卫星参与其中,且知道情况,不属于诈骗,说是被害人自愿的。诈骗案件中被害人(被骗人)的过错不是行为人实施诈骗的起因,而是被告人(行为人)实施犯罪所利用的条件——《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1月版。 被害人无奈,于2018年4月23日向十里牌派出所提交《合同诈骗控告书》,控告关丽萍、汤叶诈骗。5月底,派出所原办案民警董俊良说:“市局法制办吴辉的原话是‘前半部分够诈骗,但是第一个要抓周卫星’”(言外之意周卫星是诈骗者或是为了保护关丽萍、汤叶)。张如新说同意,同时要求开《不予立案通知书》。7月30日,宜兴市公安局开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周卫星 你提出控告周卫星被诈骗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无诈骗犯罪事实,根据·····决定不予立案。从不予立案通知书中可看出以下执法过错:一周卫星从未提出过控告,属无中生有;二被诈骗的是控告人,是控告人的房产受到不法侵害,不予立案通知书依法应开给控告人;三适用法律错误,事实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及发展过程。四 程序不合法,公安机关并没有依法对关丽萍、汤叶进行传唤调查核实。况且周卫星和被害人是不同的法律主体。后来张如新到公安局当面问法制办的吴辉:“既然够诈骗,为什么不立案?”吴辉答:“你催的太紧”。疑问:一既然够诈骗,为什么不立案??二既然第一个要抓周卫星,却又把不予立案通知书开给周卫星?? 莫非跟湖南省操场埋尸案及孙小果案一样徇私枉法?8月3日左右,周卫星和被害人近亲属到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9月30日答复,答复函(宜检控申控复字【2018】31号)又是开给周卫星,认为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汤叶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并无不当。没有对关丽萍、汤叶调查核实当然证据不足。被害人周金松、梁凤娣无奈,于2019年1月23日到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侵占)。法院给被害人开了宜兴市人民法院刑事法院裁定(2019)苏0282刑初173号,认为不是侵占案件,裁定不予受理。同时审判长蒋立军叫诉讼代理人张如新到法院,说案件是诈骗罪,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没有侦查权,当面解释为什么不是侵占罪,又为什么是诈骗罪。侵占罪和诈骗罪区别的关键是:非法占有的产生时间不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在实际占有财物之前就已经产生,占有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侵占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是合法占有财物之后才产生的。后来,被害人上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裁定不予受理。认定不是侵占案件,而应该是诈骗案件。
      法律专家张明楷教授的《论诈骗罪的欺骗行为》、《论诈骗罪中的财产处分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欺诈行为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两者占其一。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一个特定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使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诈骗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财产处分者必须受骗者并且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所以,关丽萍、汤叶侵犯的是周金松、梁凤娣的法益(房产所有权),被诈骗的只能是被害人周金松、梁凤娣。
      在财产犯罪中,谁的财产遭受损失,首先是一个客观事实,然后才是规范评价——张明楷教授论三角诈骗。被害人被诈骗房产损失达80万元以上,是不争的事实。
      宜兴市人民法院和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法部12348律师都认为是诈骗案件。宜兴市公安局就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她们受追诉,同时导致被害人无法正常申诉。
      事出反常必有妖。被害人家属在公、检、法之间奔波了近五年,还是毫无进展,只能求助媒体,希望媒体能为公平、正义、法治,无助而发声。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的这段话,指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所归,揭示法治中国迈步前行的力量源泉。

提示:信息未经民生信息网核实!社会进步需要问题反馈。网站客服QQ:2201066608

地址:

发布者来源IP:58.214.128*

法定投诉举报热线
消费者投诉热线 12315
价格投诉热线 12358
质量投诉 12365
环保投诉 12369
税务投诉 12366
公共卫生监督 12320
市长热线 12366
法律援助 12351
妇女维权 12338
民工维权 12333

更多国家法定热线 >>>

名牌街

博希娱乐官网老虎机

性别: (不能超过250个字)
内容:
民生信息网友 交 流 内 容

(IP:220.173.200.69*

内容: : 你这个事情说出来觉得太复杂,最好理一理,变成简单点,然后收集好所有资料做证据,到法院起诉就行,谁拿了你的钱欠你的没给的就起诉他,这样就行。办案也是找证据让法院判的,警察没能力定罪,你自己也不能够定罪。

提交时间:2022-10-11

发布指南 | 站点导航 | 关于我们 站点地图留言投诉合作加盟登DM广告广告发布
省份: 北京 天津 上海 港澳台 河北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延边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湖南省 河南省 广东省 湖北省 广西区 海南省 四川省 重庆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区 新疆区

Copyright 2008-2030 凡中科技版权所有 (郑重提醒:交易请注意证件齐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举报投诉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站域名: www.apostilados.net mp67备案/许可证: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津ICP备59140275号-1